如何补交经适房土地收益金

 时间:2026-04-24 02:39:13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且出售人能够提供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统一其出售的证明


的,免收土地收益金;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的土地收益金。

   

    经济适用住房再次出售的,仍按上款执行。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免收土地收益金的,仍为经济适用住房,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应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中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面积;收取土地收益金的,视为商品房。

  • 吃完纯蜂蜜嗓子不舒服?嗓子不舒服喝蜂蜜管用吗?
  • 华为手机是如何重启的?
  • 柠檬菊花荷叶茶
  • 直播吧APP怎么关注球队
  • 如何有方位的记忆
  • 热门搜索
    119消防安全手抄报图片 抗击疫情手抄报图片大全 元旦手抄报文字 爱国卫生月手抄报 心理健康知识手抄报 英语春节手抄报 父亲节手抄报图片 抗击疫情手抄报简单 关于生命的手抄报 手抄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