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交经适房土地收益金

 时间:2026-02-15 01:47:47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且出售人能够提供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统一其出售的证明


的,免收土地收益金;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的土地收益金。

   

    经济适用住房再次出售的,仍按上款执行。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免收土地收益金的,仍为经济适用住房,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应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中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面积;收取土地收益金的,视为商品房。

  • 吃完纯蜂蜜嗓子不舒服?嗓子不舒服喝蜂蜜管用吗?
  • 华为手机是如何重启的?
  • 柠檬菊花荷叶茶
  • 直播吧APP怎么关注球队
  • 如何有方位的记忆
  • 热门搜索
    母亲节的手抄报 母亲节手抄报简单漂亮 手抄报花边简单又漂亮 关于母爱的手抄报 歌颂祖国手抄报 防灾减灾手抄报 宪法手抄报简单漂亮 保护野生动物手抄报 教师节手抄报内容 遵纪守法手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