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6-02-14 08:59:02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8、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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