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怎么算,证据如何规定?

 时间:2026-02-14 01:35:30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怎么算,证据如何规定?】,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间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二、涉外离婚案件的证据如何规定

   在我国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 留学生留学期间怎样诉讼离婚,涉外离婚案件哪个
  • 涉外离婚是指什么,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
  • 涉外结婚如何登记,涉外离婚如何登记?
  • 涉外婚姻,如何离婚?
  • 涉外婚姻怎么离婚
  • 热门搜索
    环保手抄报图片 核心价值观手抄报 书法手抄报 歌颂祖国手抄报 厉行节约手抄报 防溺水手抄报简单漂亮 名人手抄报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手抄报内容 科学幻想手抄报 爱劳动手抄报简单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