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洁净出表简单说就是并非真正的出表,是银行为处理不良资产耍的小花招。
举个例子,A是家银行,手里有大量不良资产需要出售(为了满足监管需要),B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这时候A可以把不良资产卖给B,同时签订一个回购协议,约定未来某一时间,A以合同中约定好的价格(这里我们假设是100元)再从B手中把不良资产买回来。
这时候,表面上A已经把不良资产卖出去了,它已经不在A的资产负债表中了,实现了出表,符合了监管要求。但是实际上不良资产的风险还是由A来承担的,因为未来A还要买回去,并且不是以市场价格,而是以约定价格。
这就是如果这些不良资产全部变为坏账,一分钱收不回来,A还是要支付给B100元。这就是所谓的AMC代持模式。表面上不良资产不在A的资产负债表中了,但A仍继续承担着不良资产的风险,并未真正出表,也就是所谓的非洁净出表。
当然非洁净出表的方式还有很多,除了上面说的AMC代持模式,还有它的升级版卖断反委托模式,还有更复杂的反委托处置模式等。